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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6年年底,一級資質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業實現自有工人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到2020年,實現全行業建筑工人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中級技工為主體,高級技工為骨干,技師、高級技師為龍頭,老、中、青比例合理,職業化程度較高的產業工人隊伍。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就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發布指導意見,提出上述目標,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重點任務。
根據指導意見,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要實行分級分類培訓。對從事技術工種的工人,應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的職業技能標準相應等級要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理論知識培訓和操作技能培訓;對施工現場的普工,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建筑工人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由施工企業或培訓機構核發培訓合格證書。對從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建筑施工企業應有計劃地對項目班組長進行重點培訓,提升項目班組長的技能水平和綜合管理能力。
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要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引導建筑施工企業積極參與職業培訓,探索建立企業自主培訓考核機制,增強企業提升職工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的積極性、主動性。同時,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將持證上崗制度與企業資質管理、招標投標、質量和安全監督、施工現場檢查、企業信譽等級、工程評優等行業管理規定和要求結合起來,形成合力,推動建筑工人培訓和取得證書。
指導意見明確,鼓勵施工企業探索工人技能分級管理機制和辦法,建立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考核等級與基本工資掛鉤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鼓勵施工企業搭建高技能人才成長平臺,通過設立相關職業(工種)的專業委員會,讓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參與新項目的研發、技術革新和改造、疑難技術攻關等,推動高技能人才向知識型、研究型、創新型轉變,進而帶動行業技能水平提升。鼓勵開展建筑業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為建筑工人提供展示技能、交流技藝的平臺,促進職業技能水平的提升。
要保障建筑工人職業培訓經費。建筑施工企業要依法切實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確保建筑工人培訓經費足額合理使用。對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訓經費并拒不改正的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出批評、責令整改。
要健全建筑工人職業培訓監督管理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培訓考核全過程實行動態監管,建立工作信息公開的制度和機制,逐步完善建筑施工企業信用體系,督促建筑施工企業等相關單位做好工作。要重點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培訓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凡不承擔培訓主體責任、持證上崗情況未達到相應要求的企業,應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和處理。要加強對職業培訓機構的監管,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舉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予以通報批評、制止和糾正,嚴肅追究責任。要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對施工現場建筑工人持證情況實施有效監督。要建立健全培訓機構動態管理的認定退出機制,開展培訓考核工作的質量評估。
此外,還要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信息化管理。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在施工現場配備專職的勞務員,負責登記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培訓技能、誠信狀況、工資結算等情況。逐步建立統一的建筑工人培訓信息管理系統,規范建筑工人職業培訓與考核管理,掌握建筑工人的結構比例及流動情況,引導和推進全員持證上崗,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5.04.06 宗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