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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4年01月10日 來源:遼寧人民防空辦公室
各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
依據《遼寧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理實施細則》(遼人防發[2009]3號)文件規定,省人防辦決定于2014年1月份對全省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進行年檢,現將年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我省行政區域內,已取得《人防工程監理資質證書》的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
二、年檢申報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人防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復印件);
3、監理人員的監理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4、監理人員的變化情況有關證明材料(需提供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進入或調離文件,新調入的還需提供原單位的解聘文件);
5、注冊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保險費用繳納清單(本年度,需社保部門加蓋公章);
6、企業自檢報告(本年度所監工程的工作總結、本年度已建成的工程須提供工程竣工報告);
7、2013年度承接或在監的人防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復印件);
8、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監批準文件(復印件);
9、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年檢表(一式三份)。
三、年檢程序:
1、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持《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年檢表》由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沈陽市、大連市、鞍山市、撫順市、本溪市由所在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出具,其余地區由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出具)確認本年度所監理人防工程無質量安全事故,并在年檢表年檢結論第一項中填寫情況、蓋章;
2、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將填寫好的《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年檢表》(一式三份)和年檢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于2014年1月24日前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上復印件須蓋公章)
年檢完成后,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將在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網站公布年檢合格企業名單。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年檢不合格的,取消其人防工程監理資質。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年檢的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