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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堅持首都功能定位,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回應群眾關切,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9月30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北京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實施降低存量房貸利率、下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調減非京籍家庭購房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調整通州區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加大信貸政策支持力度。一是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切實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負擔。二是下調房貸首付款比例。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下調至不低于15%,二套房貸由不低于35%(購買五環內住房)、不低于30%(購買五環外住房)統一下調至不低于20%。三是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用。京籍二孩以上家庭購房的,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通知》提出,優化調整商品住房限購政策。一是縮短非京籍家庭購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稅年限。對非京籍家庭購買五環內住房的,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由“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減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購買五環外住房的,進一步調減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符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購房,明確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二是調整通州區住房限購政策。為促進城市副中心更好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疏解,更好實現職住平衡,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居民家庭購買通州區商品住房,按全市統一政策執行。三是京籍成年單身人士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京籍居民家庭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明確,北京市將按照國家工作部署,及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此外,《通知》還明確,北京市將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抓緊出臺支持“好房子”建設的舉措,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發揮“白名單”作用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持續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穩定市場預期。
以下為《通知》原文: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國家關于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
二、居民家庭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購買二套商品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0%。
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五環內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購買五環外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2年及以上。
符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購買本市商品住房的,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四、居民家庭購買通州區商品住房,按全市統一政策執行。
五、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六、對二孩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七、按照國家工作部署,及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八、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抓緊出臺支持“好房子”建設的舉措,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發揮“白名單”作用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持續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穩定市場預期。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