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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執法監督,以案為鑒、以案明法,根據《國務院安委會2022年工作要點》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地方報送的安全監管執法案例進行梳理,現予發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北京天祥時代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考核合格行政處罰案
2021年9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通州區梨園鎮大稿村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項目勞務分包單位北京天祥時代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考核合格上崗。
經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調查認定,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考核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鹽城市京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行政處罰案
2021年9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櫻桃園十字路口東南側的光源里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勞務分包單位鹽城市京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進場210人,而現場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名。
經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調查認定,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符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安徽省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合肥市公路橋梁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損毀燃氣設施行政處罰案
2021年7月28日,合肥市公路橋梁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安徽省六安市解放南路(大別山路—佛子嶺路)改造工程施工作業時,損毀解放南路與齊云路交叉口東北角燃氣管道及設施,造成天然氣泄漏并起火,導致21個小區1.5萬戶停氣。
經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查認定,該公司在施工作業時未通知燃氣管道權屬單位六安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擅自施工挖掘城市道路,造成天然氣泄漏,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五)項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對合肥市公路橋梁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行政處罰:1、責令立即改正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2、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依法賠償損失;3、處以10萬元罰款。
●江西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對唯依廣告公司戶外廣告行政強制拆除案
2022年5月21日,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執法檢查時,發現唯依廣告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在唯依大廈樓頂設置戶外廣告,且存在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當場開具限期整改單,要求5月23日前自行拆除,但該公司并未在限期內拆除廣告。
經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調查認定,該公司存在未經批準擅自設置戶外廣告以及戶外廣告設置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拆除的行為,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該戶外廣告進行強制拆除。
●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山東華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2年4月21日,德州市陵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山東華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監理的桃園春曉項目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其編制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細則》與超危大工程專家論證方案《基坑支護、降水及土方開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內容不一致。
經德州市陵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認定,山東華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未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的行為,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德州市陵城區綜合執法局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作出對該公司罰款3萬元、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山東省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日照市鑫杰置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2年2月28日,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接到日照市鑫杰置業有限公司金匯時代廣場項目涉嫌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舉報后,對其進行了調查取證。
經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認定,日照市鑫杰置業有限公司建設的金匯時代廣場項目存在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中鐵二局集團成都新技術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2年1月10日,中鐵二局集團成都新技術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東西城市軸線東段(東二環-龍泉驛區)工程三標段”龍泉山二號隧道左線洞內爆破作業后,有一卷未完全爆破完畢的乳化炸藥未及時清理退庫。2022年1月24日,成都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向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移交了該違法線索。
經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查認定,該公司未爆破完畢的乳化炸藥未及時清理退庫的行為,違反了《成都市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成都市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貴州怡昊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2年1月7日,紅花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巡查時,發現貴州怡昊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在環城路東方大道小區進行人行天橋及一期配電室改建項目施工過程中損壞了燃氣管道。
經紅花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查認定,貴州怡昊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第三方施工存在損毀燃氣管道的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紅花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百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2021年10月20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文昌市中鼎瓏璟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發現該項目在建規模超過1萬平方米,施工總承包單位百匯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現場僅配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且工地現場存在若干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
經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調查認定,該公司存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工地現場若干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7.5萬元的行政處罰。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堅決貫徹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要求,理直氣壯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聚焦重點企業、重大隱患和第一責任人,督促企業徹底整改,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堅決防止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對通報的典型執法案例暴露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舉一反三,加強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